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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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发改委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改革和法规科  2022-01-18

  2021年,市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发展,按照《四平市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的要求,全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实效 

  (一)建立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市发改委积极建立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完成“12345+”制度体系工作,制定《四平市发改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2个名录库、4个清单、5个文本,制定《四平市发改委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并在市发改委网站进行公示。 

  (二)建立公示平台,行政执法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市发改委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行政执法公示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市发改委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及公示内容进行了完善。在市发改委网站显著位置增加了市发改委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平台下设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前公示、事后公示等相关栏目,对项目备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事项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发展改革工作。 

  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突出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理解,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工作规则》,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遵循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约束与激励并重原则,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推动全市经济运行争先晋位,多项经济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服务业提质增效,全年预计入规企业34户,月度入库企业新增数量居全省第一;项目建设强势推进,全年167个亿元以上项目开复工,项目投资完成率全省第一;长平一体化成果丰硕,对接落地重大合作项目32个。 

  (四)建立市发改委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持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对重大决策提请法律顾问提出法律建议或进行法律论证;对起草重大经济发展项目合同、项目协议以及重要的合作文书,参加公共项目、合作项目、招投标等事项,民事及行政合同的洽谈、签订等相关工作提请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对涉及市发改委的诉讼、行政复议、执行等法律事务,处理重大涉法事件和重大案件,提请法律顾问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推进项目审批制度化,全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市发改委聚焦项目建设、围绕服务企业,突出特点特色,研究出台“一招鲜”改革举措。全力落实“五级书记抓环境”工作机制,制定了投资项目“五化”服务工作方案,形成《项目投资建设“五化”服务手册》。做到“审批流程图表化、审批事项清单化、申报材料模板化、扶持政策手册化、项目服务机制化”。推动项目审批服务由坐等上门向深入企业主动服务转变,由先许可后开工向边审批边施工转变,由单个部门零碎服务向多部门集成服务转变,实现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2021年完成各类批复55件。 

  (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推进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信息全部录入“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管理系统”,不出现无证执法问题,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全部行政检查使用“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管理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三项,分别是能源类项目、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其中本部门任务两项,跨部门任务一项;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能源类、环资类、产业类企业25户。抽查对象6户,抽查比例为24%,超过市里不少于监管对象总数3%的要求;抽查任务3项,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1项,跨部门联合抽查比例为33%,超过市里不得少于总计划10%的要求,做到事前备案、手机亮证、扫描迎检,检查后及时上传检查结果,接受被检查对象评价。 

  (七)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四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组织相关科室,积极宣传《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发改工作法制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虽积极组织行政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相关部门专题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业务专业法律法规学习,熟练掌握政策法规,更好为企业服务;二是法治宣传需进一步加强。各相关科室通过市发改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要更多深入企业,上门宣传,主动宣传。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或有关专家的意见,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二)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宣传。 

  紧贴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突出部门普法特点,深入推进全委普法工作创新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结合发改职能加强法治宣传,强力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 

  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履行委主要领导述法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通过述法总结工作、接受监督。 

  (四)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利用吉林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升投资项目监管智能化水平。企业投资项目检查全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强化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升项目履约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