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发改环资[2019]785号
各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秸秆原料化利用,根据《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精神,我委研究制定了《吉林省秸秆原料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秸秆原料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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