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单位、申报组织单位,社会各有关方面:
根据《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和推广工作办法(2019)》(节能〔2019〕21号)和《国家节能中心关于2019年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节能函〔2019〕60号)规定,国家节能中心对符合申报时间和申报案例项目数量要求的356个案例项目进行了通报周知;随后开展了初筛分类、信誉核查,对申报材料进行了符合性审查,对符合评选准则和规则、征集原则和范围以及具体条件要求等的案例项目进行了备案登记;对运行不到一年的、存在重大失信记录等问题的案例项目,取消进入初步评选环节的资格;对符合性审查中发现的其他不确定问题、在信誉核查中发现的非重大失信记录,我们将提供给参加初步评选的专家甄别确定是否合规;对有无科技成果和专利权属争议等核查结果提交参加初步评选的专家使用。
经初筛分类、信誉核查两个环节,进入初步评选环节的案例项目共计279个,根据本次评选确定的公平、公正、公开刚性准则,现予以通告见附件:
附件:进入2019年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初步评选环节的案例项
特此通告。
国家节能中心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