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出台《关于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林草行业助推绿色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绿色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工程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实施规模化生态修复治理、加快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基地建设、保障产业基地附属设施建设、落实相关税费政策、支持社会资本自主创新、加大绿色经济发展资金投入、加强林草行业营商环境建设、建立社会资本进入林草政策协调机制等16个方面的改革措施,以利于进一步科学高效利用林草资源,助推绿色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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