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四平市“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四平市“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
为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面增强调控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四政办发〔2017〕105号)要求,制定以下储备制度。
一、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二)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政府运用管理机制及多种政策工具进行引导调控,为“菜篮子”稳定发展和保障居民消费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同时,遵循市场规律,发挥企业的能动作用,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三)坚持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经济稳定增长。通过统筹推进“菜篮子”建设,促进“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切实满足城乡居民对蔬菜品种、数量、质量的需求。使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为打造新时代“美丽四平,幸福家园”提供有力支撑。
二、 职责分工
发改、商务、财政、农业、银监等部门分别负责同级政府的各项工作。
(一)发改部门负责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的新要求,积极做好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和衔接沟通工作。
(二)商务部门负责同级储备点设立,合理确定“菜篮子”产品储备量,与储备点签订承储合同,监管储备点储备产品的入库验收、日常管理及投放工作。
(三)农业部门负责引导农民和企业抓好蔬菜生产,增加品种,丰富市场供应;负责推进“菜篮子”产品储备质量可追溯体系,定期对我市“菜篮子”产品品种的质量监督检查。
(四)食药监部门负责定期对我市“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五)财政部门负责筹措“菜篮子”产品储备资金,加强储备补贴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六)银监部门负责提供金融支持,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七)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信息监测预警,做好价格监管工作。
(八)工商部门负责维护市场秩序,打击“菜篮子”产品销售中存在的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欺行霸市的违法行为。
(九)交通、交管部门负责开辟绿色通道,保障“菜篮子”产品储备投放车辆通行畅通。
三、储备品种规模及运作方式
(一)储备品种和规模。蔬菜储备品种:主要以大白菜、土豆、洋葱、卷心菜、胡萝卜等耐贮存、易周转的蔬菜为主,同时,结合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条件、气候特征及市民消费需求,适量增加青杂菜、豆制品等储备品种,根据满足区域人口5-7天的消费量确定储备规模;肉类储备品种:猪肉储备品种与国家储备保持一致,采取冻猪肉储备和生猪活体储备相结合,适量增加冻牛、羊、鸡肉等储备,按照国家保障7天城市供应量的规定,建立起与我市人口规模相匹配的肉类储备量。同时,每年根据国家规定标准和城市发展、人口规模和消费结构变化等因素适当调整。各县(市)区自行确定耐储蔬菜、肉类的储备品种和数量。
(二)储备投放周期。结合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特点,每年分夏季、冬季组织“菜篮子”商品收储和投放。夏季储备投放,一般在8-10月份,重点保障夏淡季和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供应。冬季储备投放,一般在当年年末至次年2月份,重点保障元旦、春节市场供应。期间,根据应急需要,随时进行投放。
(三)承储主体和运作方式。承储企业负责收储和管理工作,“菜篮子”产品储备实行专库储存、专人管理、专账记录和挂牌储存,定期报送储备报表。“菜篮子”产品储备期间发生的存储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分别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四、“菜篮子”产品储备的动用方式
“菜篮子”产品储备是市及各地政府专项储备,市及各地政府拥有对储备的调用权和处置权。发生重大情况确需动用专项储备时,由商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向同级政府提出申请,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储备期满后,储备产品由承储企业自行销售。
五、加强“菜篮子”产品储备流通体系建设
建立市、县(市)区、企业3级储备体系。各县(市)区切实加强“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建设,结合本辖区实际,建立县(市)、区级政府储备。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条件和运行优势,按照企业3-5天销售量的规模,增加社会储备,发挥社会力量对“菜篮子”市场的保供稳价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加强对冷库和配送网点等“菜篮子”产品储备设施建设,扶持做大一批“菜篮子”产品储备流通企业,建设“菜篮子”产品储备全程冷链流通体系。减轻菜篮子储备产品物流成本,引导承储企业与地方签定订单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稳定收储价格。鼓励生产基地、生产大户就地窖藏,鼓励具有一定消费规模的机关、学校和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自建储备,增加我市“菜篮子”产品储备的社会储备量。
六、加强保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是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调控市场能力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扎实推进“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市场供需平衡和价格平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 建立监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菜篮子”产品储备的监管,采取定期核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承储企业和储备库进行检查,确保储备产品数量充足、保管良好、补贴资金使用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