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四发改价格联字〔2022〕11号)附件“《四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2022年5月23日印发执行。根据《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办法的通知》(四政办发〔2021〕56号)要求,我委将对《细则》的实施情况展开后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将围绕《细则》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等方面,通过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座谈论证等方式进行调查研究、汇总分析,并形成后评估报告。
现诚请社会各界对《细则》的实施情况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于2024年11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我委(通信地址:四平市政府二楼市发改委价格科,联系电话:0434-3267377,邮箱:fgwjgk3800@163.com )
附 件:关于印发《四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四发改价格联字[2022]11号).pdf
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