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项目 | 二级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文件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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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部门 |
行业主
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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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部分) | 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 四平市宏铁商贸运输有限公司(四平火车站)停车场:机动车每辆每小时3.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四平市东昌盛业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四平东站)停车场:机动车每辆每小时2.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四平市英城客运站有限公司(四平市客运站)停车场:机动车每辆每小时2.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 四发改收管字 〔2018〕177号、四发改收管字 〔2013〕172号 、四发改收管字〔2012〕280号 | 四平市发展改革委 | 四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
二、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纳入开发建设成本的除外) | 每户2310元 | 四发改价格字 〔2020〕141号 | 四平市发展改革委 | 四平市住建局 | ||
三、住房物业管理费 | 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 根据有电梯和无电梯两种物业服务,分别按照5个物业服务等级执行相对应的5个指导价格 | 四政办发〔2019〕1号 | 四平市政府办公室 | 四平市住建局 | |
四、危险废物处置费 | 医疗废物处置费 | 设有固定病床的各类医疗机构,按实际使用病数量每床每日2.95元;医院门诊部每月处置费低于1000元的按每月1000元收取,血站月处置费低于2000元的按每月2000元收取;其他按实际发生的医疗废物量每公斤4.00元。 | 四发改收管字〔2013〕103号 | 四平市发展改革委 |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