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改价格字[2020]93号
四平市铁西区教育局:
你局的《关于调整吉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四西教字〔2019〕16号)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吉省价综〔2018〕46号)规定,并按照定价程序要求,对学校2019年教育培养定价成本调查测算,经研究,现将附属小学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将附属小学学费收费标准由每生每学年8000元调整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二、附属小学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三、本批复学费收费标准自2019年新生入学起执行,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原则,原在校生仍按入学时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