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省价收〔2018〕158号
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物价局(发展改革委、局,价格监督检查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58号)精神,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经商请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取消部分垄断性交易平台交易服务收费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和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二、收费项目取消后,相关执收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取消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本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吉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省价收〔2016〕127号)、《吉林省物价局关于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省价收〔2017〕3号)同时废止。
吉林省物价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