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   四平市人民政府
信息报送    站群导航      登录        注册   
关闭

省直

区(县)

双辽市人民政府 梨树县人民政府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首页>>通知公告

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04-29 20:07   来源:价格科
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发改价格字〔2025〕62号

    

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保障《关于实施四平市城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四发改规〔20251号顺利实施,现将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配气价格 

  根据《吉林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吉省价格〔201892号)和配气成本监审情况,核定配气价格为1.08元/立方米。 

  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居民用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档销售价格2.82元/立方米,二、三档阶梯气价按省规定的1:1.2:1.5比例,销售价格3.38元/立方米、4.23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天然气。非居民用气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管理,销售价格按关于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实行季节性价格管理的通知》(四发改价格字202486)执行。燃气经营企业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可自行下浮销售价格,下浮幅度不限;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一档、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 

  独立采暖用天然气价格 

  独立采暖用气的居民用户应独立装表,销售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一档、二档平均价格。 

  低收入群体天然气价格 

  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利益,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气价调整而降低,城区低保户和特困户仍执行原供气价格,暂不执行阶梯价格制度。供气企业要加强与民政部门联系,做到低保户和特困户相关信息共享,切实将低收入群体供气价格政策落实到位。 

  、有关要求 

  燃气经营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加大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供气安全保障体系,为燃气用户提供全方位、人性化的优质服务。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成本控制,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 

  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调整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字2022180号)同时废止。 

    

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初审:马晓东

复审:刘 丽

终审:闫大兵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