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成就源于体制的优势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
文兄:
恭喜你在哈佛大学肯尼迪研究院的访学之旅圆满结束!作为我们这一级的佼佼者,大家为你的学术成就感到鼓舞,并期待你在未来的学术道路上越走越宽广。
不过对于你在微博上所说的“中国是掠夺式的腐败国家”这个论点,我不能认同。做学术研究要秉持公心,有一份材料说一份话,但前提是对材料本身进行甄别,不能被情绪化的东西裹挟,人云亦云地说一些经不起推敲的话。否则,对于你的学术声誉,只会埋下隐患,贻害无穷。
中国崛起被称为20世纪后期以来最重要的全球事件,在解决十几亿人小康问题的同时,也生成了西方理论难以解释的现实悖论,其中一个表现就是对于腐败状况和反腐败问题的认知。中国的腐败状况究竟怎样?中国腐败和经济发展又是怎样的关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前景如何?下面,我想谈谈我的看法。
关于中国的腐败究竟多严重。有一个基本的判断,每个国家的腐败背后都包含无尽可能,无论是主观印象抑或客观指数,都只能无限接近而不可能完全等于腐败真相。加上文化偏见、情绪、想象、意识形态、政治传统的作用,对一国腐败状况的评价往往会引起冲突论战。这些年透明国际发布清廉指数就在中国引起轩然大波。一些西方学者在论述发展中国家腐败状况时,把查处腐败案件的增多解释为腐败存量巨大,把腐败指控数量的减少解释为反腐败斗争的失败,这种以偏概全、一叶障目的评价体系着实让人啼笑皆非。“依然严峻复杂”这一中国论述背后的含义,很难被文化背景不同的西方人理解。而对于中国而言,也要学会用他者眼光看自己,以“比较”得出“自信”,既要走自己的路,也要看路、指路。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腐败问题开始显现,是国内外的基本共识,在此之下却分歧巨大。中国腐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但并非无可救药,更不能归因于中国的政治制度。
从性质上看,中国腐败不属于退化性腐败或掠夺性腐败。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执政党往往催生和延续发展性联盟,以政商交易为执政党注入政治动力。而中国共产党不需要依靠商界输送的政治献金巩固政权,其腐败不属于“严重的、过度的掠夺性腐败”,是个别官员或官员群体窃取经济增长成果的途径之一。从数量上看,中国的腐败同多米尼加、海地、赤道几内亚等发展中国家判若霄壤。不同于苏联等国被腐败操控形成寡头,继而破坏执政集团,中国经济快速增长与腐败加剧并存之际,核心的政治与行政机构始终是完整的,而且执政党正在积极加强国家机构的建设。中国共产党选择改革和发展经济,不以谋取党派私利为动机,而是践行其初心与使命,这促使其采取改革政策,初衷是促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官员谋求私利。因此,不存在整体上的以权力掠夺经济,腐败是少数官员的个人行为;反腐败斗争不会危害改革进程,也不会对经济体活力产生削弱作用。
我相信,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前景光明。领导层的坚强决心和意志是国家反腐败体系的第一推动力。国情专家胡鞍钢很早指出:中央决策层不仅要有政治意愿,更要有胆识致力于从制度上抑制腐败的滋生和发展。反腐败不仅仅是决心和豪言壮语,更在于权力核心层能否在利益上同腐败彻底切割。放纵腐败猖獗到一定程度,就会摧毁所在政权的反腐能力。中国共产党拥有反对腐败的决心意志,这是由其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不能用西方政党选举、政治献金的模子来套中国。中国共产党并非西式民主土壤孕育而生,其执政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不需要依靠与商界的共生关系维系政权”。对自身的从严要求,对百姓福祉、国家前途的深刻关切,使得这一政治系统与腐败水火不容,也决定了中国反腐败的正义性、彻底性。
我们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特别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打破了现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三权分立”的框架,把监督权放在与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并行的突出地位,对世界政治文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党内监督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创造性地把对执政党的监督和对国家机器的监督结合起来,解决了西方制度框架下政党监督游离于政权之外,雾里看花、议而不决的问题。
我们兼顾效率和公平,一体解决乱作为和不作为问题。西方国家往往更强调制衡和约束,防止权力滥用,为了追求绝对的公平不惜损害效率,一定程度存在监督的误用和滥用问题。我们对权力的认识更为理性客观,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功德无量,用不好则会贻害无穷。监督具有规范权力和保障权力的双重目的,既要对准滥用权力的行为,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又要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更好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既要清除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害群之马,又要保护和激发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我们扎牢扎密制度笼子,限定权力边界,绝不是为了把权力关死,而是赋予其合理空间,让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体现了对于监督更本质更先进的理解。
我们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优势,加强专责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党内监督是我们党的显著优势,以纪律约束权力是对政治文明的一大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明确了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大大加强,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同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监督身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新需求,发挥好信访举报平台的监督发现和民意纾解功能,引导人民群众行使宪法赋予的民主监督权,加强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主动发声,正面回应,提高监督的社会公信力。
看待腐败问题要有历史、文化和哲学的思考,构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复调和声。尤其是对于五千年文化积淀的中国,不能荒废过去另起炉灶,而要根植于自身土壤治理腐败,形成独立自主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经济体系,从“跟着说”“接着说”到“自己说”。
腐败没有等级之分。越是“精致”的腐败越难治愈,结构性反而比混乱性更可怕。一旦腐败嵌入社会结构,形成盘根错节的腐败网络和寡头政治,公共权力就会彻底异化:用权力掌握经济系统,以政治操纵经济;以经济利益集团影响政治决策,其结果就是国家陷入阶层固化、循环往复的困局。
从国家治理质量的视野看待反腐败问题。博·罗斯坦(Bo Rothstein)等西方学者认为,国家通过两个方向与公民打交道,一个是“输入”,即如何获取公共权力;一个是“输出”,即如何行使公共权力。政治体系的“输出”,也就是如何行使公共权力才是政府质量的真正基础。政府质量表现在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不能简单等同于消除腐败,根除腐败并不能保证政府质量一定提高,庇护主义、暗箱操作、偏袒歧视、阶层固化等现象,都降低了政府质量,但不能笼统称之为“腐败”。对于中国而言,廉政与勤政从来都是硬币的两面。“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位卑未敢忘忧国”“苟利国家生死以”,中国的执政者不能满足于不乱作为,而须集干净干事于一身、廉政勤政于一体。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是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先进性的主要因素,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制度密码。
腐败治理不能缺少人文向度。在社会科学背景下,反腐败研究方法中的道德主义、结构功能主义、系统论,被描述为从低级到高级的进化升级,人文向度被简单归结为道德主义。但道德和正义是人的天性,正如黑人奴隶制被废除主要不是出于经济考量,而在于道德进步。如果脱离人文视野设计制度,就会将反腐动机降解为功利主义算计。我们理解历史与文化往往将其简单概括为精华或糟粕,反而暴露出我们自身的简单。“中国文化的进展,大体是政治化宗教,伦理化政治,艺术化伦理,人生化艺术……在中国人目光下,只有‘教化’是向内向外的终极目标”(钱穆),中国政治的道德基因,从政背负的道德压力,尚和合、求中庸、重均衡,对于天命、道统的内在趋同,成为一种无形的制约力量,使得发展性腐败、适度腐败、良性腐败没有生长环境。中国的腐败现象不仅包括对公职人员施政措施的评判,还包括对公职人员个人生活的评判,比西方国家的腐败概念更为宽泛。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分析中日两国对于“公”“私”的理解,认为不同于日本理解的“领域的公”,中国的“公”更多是“连带的公”,指向公正、伦理,并不严格区分公私领域,道德上不高尚的私人行为也被认为是腐败。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的道义合法性根植于中国文化土壤,在反腐败斗争中实实在在发挥着作用。人不是神,但也不是兽,不仅是理性的经济人,也是文化的政治人。任何清廉社会都有盗贼,任何腐败官场也有廉吏。人性中微茫的光亮,被中国的情感结构和政治传统继承光大,可以烛照为与西方民主制分庭抗礼的中国特色政治文明,开启人类文明新形态。
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许多发达国家用了上百年时间才走出腐败高发期。当前我国仍然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腐败滋生蔓延的原因、环境和土壤仍然存在,这是由所处的历史阶段和整个社会大环境决定的。不可否认,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一些发展中国家治理效能较低,一方面政府对经济干预较多、管制过度,导致官商勾结、贿赂横行;另一方面政令不通、政出多门,造成腐败局部高发。因此,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需要更加重视和解决腐败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到高度发达阶段,政府治理同步跟进,各项制度会更加成熟和健全,更多靠规则而不是靠权力来配置资源,而且随着社会文明程度和收入教育水平的提高,民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会更加迫切,参与监督更加主动,这些都会大大压缩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空间,起到遏制腐败的效果。
当然,经济社会发展是影响腐败问题的主要因素,但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发展经济也不是解决腐败的决定因素。腐败成因很复杂,是综合性的,既有共性也有个性,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特点,要辩证看待,不能简单比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是根据现阶段特点做好顶层设计,精准有力治理腐败。比如,结合社会转型期一些部门和行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特点,加大对特殊资源、扶贫民生、产业转型、技术革新、重点项目工程、重大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惩治和预防力度,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比如,针对党员干部与市场主体接触较多、容易出现权钱交易的问题,完善个人重大事项申报、规范政商交往、防止利益输送等制度机制,整治关联企业、裙带关系、违规信贷、非法持股等现象,压缩权力寻租机会和空间。再比如,充分考虑腐败背后的经济、社会、人性、文化等复杂因素,把治理腐败作为系统工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厉惩治的同时完善制度、健全法治,加强思想教育、涵养政治生态,在综合施治、标本兼治中实现源头治理、长效治理,等等。这些措施帮助我们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发展。
当然,“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没有变,我们对反腐败未来的估计也不能过于乐观,要做好打持久战准备。预计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特别是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随着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基本实现,腐败将会得到全面有效治理和预防,海晏河清的廉洁政治成为常态。
到那时,我们就像那首歌《年轻的朋友来相会》里唱的那样:“再过二十年,我们再相会。伟大的祖国该有多么美。”相逢于中华巨龙腾飞崛起之时!而中华民族将以清廉之姿态实现复兴之梦,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毫无愧色!
初审:路兆阳
复审:高红梅
终审:闫大兵